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炼油质量升级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工程轻烃回收石脑油、催化汽油罐区及泵房氮封阀、呼吸阀、紧急泄放人孔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17-0204995-DBLH-0002197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序号 装置名称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轻烃回收石脑油、催化汽油罐区及泵房 氮封阀 6台 见技术询价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2 轻烃回收石脑油、催化汽油罐区及泵房 呼吸阀 12台 见技术询价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3 轻烃回收石脑油、催化汽油罐区及泵房 紧急泄放人孔 18件 见技术询价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合计 36台件
使用功能:见附件
技术标准:见附件
质量要求:见附件
服务: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
项目进展情况: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达500万元(含)以上。 2、代理商或制造商须具有近两年内中石油、中石化炼化企业物资供货不少于10台套的业绩。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已经签订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可隐去价格,原件备查)。标的物要求进口品牌,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的品牌销售业绩即可。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代理商或制造商无知识产权纠纷,无正在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6、代理商或制造商在石油化工行业中无不良业绩。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7-25 14: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07-29 16:30:00.0
1 凡投标者,请于 2017 年7月 25 日至 2017 年7月 29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在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28号212室,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汇款回执以及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报名信息表》(见公告附件)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付款方式:银行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单备注栏注明: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炼油质量升级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工程轻烃回收石脑油、催化汽油罐区及泵房改扩建装置氮封阀、呼吸阀、紧急泄放人孔采购项目)。 3 不能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标书费汇款回执以及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报名信息表》(见公告附件)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收到后2 日内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 4 凡购买第一次招标文件继续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用再购买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8-14 08:30:00.0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4日0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28号706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单备注栏中注明: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炼油质量升级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工程轻烃回收石脑油、催化汽油罐区及泵房改扩建装置氮封阀、呼吸阀、紧急泄放人孔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7-08-14 08:30:00.0
开标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28号706会议室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28号
邮编: 110032
联系人: 赵洪亮
电话: 15584087057
传真: 024-31625171
电子邮件: zhaohongliang1976@163.com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 330100252924914384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