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第三采气厂生产维修:机泵配件等物资一批
项目编号 2017-0197479-DQYT-0014422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委托,就第三采气厂生产维修:机泵配件等物资一批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量招标。分为1个标包,共计154项物资,预计采购金额92万元,具体招标货物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2交货地点: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3交货期限: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QZB2017-CQ3C-WZ010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项目; 3.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注册资金100万(含)以上;
3.3能严格按照需求计划所要求的规格型号组织供货,能够满足生产需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3.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无资不抵债现象,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5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若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会被否决; 3.6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15000元整)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5-25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06-01 16:30:00.0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7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凤城九路与明光路交叉口),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不受理现金业务且不接收汇款,请携带银联卡。投标单位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付款单位得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方可开具。 4.3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4 其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6-16 09:0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7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开标大厅。 5.2 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 开标
招标人: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7-06-16 09:00:00.0
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7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开标大厅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7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
邮编: 710000
联系人: 闫素冰
电话: 13324531939
传真: 13324531939
电子邮件: yansub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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