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2020版)》的通告。列入2020年版目录的重点产品有284个,其中包括空气压缩机。
《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是什么?
从识别产品危害类别出发,到确定产品危害程度,再结合有无国家强制性要求、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程度、是否涉及特定消费群体和特殊要求,以及消费者投诉举报、缺陷召回、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状况等评价指标,采用数据定量和专家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国率先探索出的产品风险分级评价的方法。
《重点产品目录》自2012年发布以来,根据监管重点和时效性,每2—3年修订一次,列入2020年版目录的产品284个。依据工业产品内涵和GB/T 36431-2018《消费品分类与代码》等标准进行分类。风险等级评价从高到低分为Ⅰ、Ⅱ、Ⅲ级,其中评价为Ⅰ级风险的产品有26个,Ⅱ级风险产品有168个,Ⅲ级风险产品有90个。
这个目录修订与普通消费者有什么关系?
根据上述风险评价指标,对每类产品进行综合风险分析,按照风险高低划分为Ⅰ、Ⅱ、Ⅲ级:(1)Ⅰ级风险产品指与消费者密切相关,国内市场流通量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案例较多,涉及特定消费人群的产品;(2)Ⅱ级风险产品指国内市场流通量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案例中等,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产品;(3)Ⅲ级风险产品指国内市场流通量较小,或仅限于特定环境使用,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案例较低的产品。
所有买的到的产品都在监管范围内吗?
1.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特种设备、医疗器械、化妆品、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特殊法对产品质量监督另有规定,其目录由主管部门另行制定,不纳入《重点产品目录》。
2.食品相关产品、涉水产品等虽有专门法律、规章规定,但其调整是产品的部分指标,其他要求仍适用《产品质量法》,故纳入《重点产品目录》。
《重点产品目录》是实施企业质量安全分类监管的基础。为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以“产品分级、企业分等、监管分类”为特征的分类监管制度,实现对良好行为企业“无事不扰”,对重点企业“监管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