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采油一厂注水泵撬9台使用功能�?见《采油一厂注水泵撬技术规格书》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技术标准:见《采油一厂注水泵撬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见《采油一厂注水泵撬技术规格书》 服务:见《采油一厂注水泵撬技术规格书》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履行了招标采购相关审批程序,具备项目实施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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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且营业执照涵盖招标物资品种的制造商。 2、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且准入或认可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不具有该资质的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取得。 3、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同类产品业绩。 4、疆内具有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点。 5、近三年内履行合同中未出现严重质量或交货问题的。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2-14 1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2-18 1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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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提前联系),上午10 时至13 时,下午16 时至18 时,在新疆油田公司物资供应总公司综合楼407室(新疆克拉玛依市昆仑路41号) 持单位介绍信及相关资料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 元,售后不退。 (3)、不提供招标文件邮购。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1-06 10:0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_新疆油田公司物资供应总公司综合楼招标二厅(新疆克拉玛依市昆仑路41号)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银行电汇 形式,不接受其他账户电汇或现金支付。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9万元整。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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