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YWZ-2017-0581
招标条件: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2017年10月物资需求计划22大类潜油电泵(22-08-WI-201710包) ;
招标范围: 2017年10月物资需求计划22大类潜油电泵(22-08-WI-201710包),详见附件;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交货。
交货地点:SAGD开发项目管理部物资供应站。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石油机械设备制造和油田专用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
2.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级物资准入资质,物料组为22050322。
3.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技术成熟的定型产品,近五年在国内同等工况条件下应有应用实例,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使用区块、名称、有效联系电话以及用户评价意见,其中用户评价意见应加盖处级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8日 08:30:00 至2017年11月14日 16:00:00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3.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于北京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4日,08:3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102室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缴费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辽河油田招标中心联系。
4.投标文件递交
4.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1月28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招标文件编号(※特别重要)、标段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电汇凭证以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缴款单,投标人应索要该缴款单并将复印件制作到投标文件中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可单独密封并随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不按上述形式证明提交保证金的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要注意留出充足时间);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帐户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帐号:21050173010800000023
开户行:盘锦建行油城支行
※以上凭证均应与招标编号对应,否则为无效凭证。
投标人凭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102房间办理《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缴款单》。
4.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 11月 28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206室。
6.招标人及招标专业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招标专业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招标中心联系人:迟先生 刘先生
电 话:0427-7305807 7305805
邮 箱:chirui@petrochina.com.cn
附件1:2017年10月物资需求计划22大类潜油电泵(22-08-WI-201710包)
招标明细
附件4:2017年10月物资需求计划22大类潜油电泵(22-08-WI-201710包)
招标技术要求
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二○一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