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储油罐、离心泵等一批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 2017-0215787-CPMC-0004665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范围:第九采油厂储油罐、离心泵等一批物资采购(详见附件)。 1.2实施或交货地点:第九采油厂生产区域(定边、吴起、彭阳、银川);具体按照第九采油厂送货确认单要求。 1.3供货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1.4交货期:第九采油厂送货确认单要求。 1.5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单价有效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若中石油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公司将此标段内物资调整为一级、二级集中采购物资,则自动终止此次招标结果)。本项目采购数量暂不确定,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每次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整体预估金额53万元,中标人承担实际结算金额少于预估金额的风险。
使用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进展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所投标产品必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2.2 投标人企业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非被长庆油田分公司暂停供货的供应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资信证明符合要求; 2.3财务状况良好,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严重质量事故和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法律纠纷;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10-25 0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11-01 00:00:00.0
3. 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1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在中国石油物资公司西安分公司(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明光路天朗经开中心二层),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刷卡或电汇,不受理现金业务。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3268089610 行 号:104791003500 3.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1-14 00:00:00.0
4. 递交投标文件 4.1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9时00分 4.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开标大厅(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递交方式为现场送达。 4.3 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开标 5.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 5.2开标地点: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开标大厅(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六. 开标
招标人:长庆油田第九采油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开标时间: 2017-11-14 00:00:00.0
开标地点: 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开标大厅(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地址: 中国石油物资公司西安分公司(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明光路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邮编: 710018
联系人: 吴丹
电话: 02968934547
传真: 02968934547
电子邮件: zhuyonggang_cq@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物资公司西安分公司
账号: 1032680896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