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2017年度长庆机械厂抽油泵柱塞集中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 2017-0207661-CPMC-0004485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使用功能: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技术标准: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服务: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为制造商。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抽油泵配件或机械加工的生产制造。具体提供但不局限于以下资质文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2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以来与本次拟招标标的物相同或同类产品(抽油泵柱塞)的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打印件。 2.3投标人未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质量抽查通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招标开标截止日前复检合格的制造商可予以接受(仅限投标人所投标的物相同或同类产品)。 2.4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8-16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08-21 18:00:00.0
3.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持电汇凭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刷卡或电汇,不受理现金业务。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3268089610 行 号:104791003500 3.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9-06 09:00:00.0 4.1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9时00分 4.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方式为现场送达。 4.3 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开标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帐户。 4.5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中3.2条相同。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开标时间: 2017-09-06 09:00:00.0
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邮编: 100029
联系人: 黄河
电话: 02968934564
传真: 02968934564
电子邮件: huanghe100@cnpc.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物资公司西安分公司
账号: 103268089610
附件
抽油泵柱塞公告.doc